北京检察官实行“导师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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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9:08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汲传排)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日前透露,本市检察院开始实行“导师制”,以老带新,以加大对年轻人才的培养力度。 今年初,市人大代表王玉梅提出,年轻检察人员尽管学历高,有知识,有理论,但普遍缺乏办案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此,她提出“检、法人员不宜片面强调年轻化”和“年轻检、法人员的职业教育应制度化”的建议。
这一建议,与市检察院提出的“从学历教育转向素质能力教育,加快首都检察专门人才培养”的战略决策不谋而合。为加快对人才的培养,市检察机关决定采取以老带新的办法,充分发挥资深检察官的传、帮、带作用。他们组织全系统资深检察官根据自己的办公、办案经验,编写出版了《首都检察论坛》、《首都检察方略》等三套办公、办案工具书,向年轻检察官传授经验,促使他们由“学历高”向“能力强”快速转化。与此同时,他们还在全系统推出“导师制”,凡新进入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不论学历高低,都要“拜”资深检察官为“师”,虚心请教办公、办案经验;而资深检察官也必须言传身教,当好师表,带好“徒弟”,传授好经验。上述制度的推行,受到了新、老检察官的一致好评。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