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安厅悬赏缉捕重大毒贩刘招华等(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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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9:11 桂龙新闻网 | ||||||||||||
为缉捕公安部悬赏通缉的毒贩刘招华(李森青),自治区公安厅决定对社会公布案情,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线索。 简要案情如下:1999年11月,公安部指挥破获“7.28”特大制贩毒品案,在广州市查获冰毒12.36吨,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招华案发后潜逃。公安部于1999年12月16日对其发出通缉令(公缉[1999]0141号)。2004年11月24日,公安部公开悬赏通缉刘招华等五大毒贩。 刘招华,男,1965年3月5日出生,福建省福安市人,身高1.70米,体形较胖,右眉上方有一伤疤。持有刘林彬、刘森、刘林权、刘林扬、陈桂森等多个化名身份证。为逃避法律制裁,刘招华逃到桂林市后改名李森青,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身份证(号码:452323196808162576)。 周倩,女,1974年10月30日生人,福建省建阳市人,身高1.65米,李森青之妻,原名李晓青(身份证352122741030002),系“7.28”特大制贩毒品案件团伙成员。体态中等,肤色较白。现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身份证(号码:452323197009162582),出逃时携带一个两岁的儿子,小名彬彬。 周杰,男,1971年8月9日生人,福建省人,曾化名“刘权文”(持有广东省普宁市身份证)周倩之表弟,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身份证(号码:452323197108092591),系“7.28”特大制贩毒品案件成员。 李华,男,1969年12月16日生人,福建省人。曾化名“刘全光”(持有广东省普宁市身份证),李森青之表弟,现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身份证(号码:452323196912162576),系“7.28”特大制贩毒品案件成员。 凡发现以上人员线索的公民,请迅速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拨打当地的110电话报警(举报电话:0771-28925461334760910913347609128)。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核实并在广西境内抓获刘招华的,除公安部奖励人民币20万元外,另奖励10万元人民币。抓获其余三人的,各奖励5万元人民币。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刘招华等4人照片 (周杰照片公安部门未掌握) 责编:韦力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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