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底线:“会做假账”咋成了招聘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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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9:4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你能做出别人看不出来的虚假账目吗?”南京某高校会计专业毕业生葛辉在参加面试时被问了这样一个问题。可能由于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葛辉最终落选。(12月3日《南京晨报》)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以诚信为重,不做假账,既是企业必须遵循的市场准则,也是会计执业机构和会计人员安身立命之本。当下,之所以有企业公开招聘做假账高手,那一定
首先,会计行业面临“诚信危机”的挑战。在“审计风暴”中发现的诸多问题中,存在着大量做假账案例。财务制度的疏漏、监管机制的失范,致使数以亿计的巨额公共资金流入了部门的小金库或个人腰包。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通过做假账偷漏国家税收的企业也不在少数。由于利益驱动和自律缺失,部分会计人员成了某些部门和个人侵吞公共财政资源的“快枪手”,他们的所作所为甚至被认为是一种十分难得的“能耐”。有个“企业家”甚至公开说,一个“好会计师”至少顶得上10个高级工程师。在这种诚信扫地的环境中,会做假账的人自然备受青睐。 其次,执法部门惩诫乏力导致做假屡禁不止。在已被查处的各类经济案件中,涉及到做假账的相当多。但又有多少当事会计被依法处置?授意、指使做假账者,如果在其他方面没有触犯刑律,又有多少受到过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条款则强调,对做假账的会计人员及授意、指使者,都应酌情进行行政或司法问责。然而,由于某些执法部门以罚代法成风,做假账付出的违法成本极低,且概由单位“埋单”,所以不少当事人毛发无损,假账照做不误。也许,正因为环境如此“宽松”,企业才敢于将会做假账列为公开招聘的条件之—。 再者,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部分企业丧失了理智。大学生择业难的局面已持续好几年了,据说今年的情况更不容乐观。面对人才交流领域的“买方市场”,以及人才供需严重失衡的现状,不少企业不仅任意抬高招聘门槛,而且频出怪招,体现出对应聘人员人格的极不尊重。“你能做出别人看不出来的虚假账目吗?”———这样的问话与“你敢强奸、抢窃吗”,从法律层面上说,几乎是没有区别的。这一方面说明某些企业法制意识的淡薄已经到了十分可怕的地步,同时凸现出由于企业道德的沦丧,他们连应聘者的起码尊严也采取漠视的态度。 尽管会计做假账,有体制的、制度的、道德的、法制的等多方面原因。但对于企业来说,倡导会计造假,并以此作为招聘条件,是十分荒唐的。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意思是说一个人做人处世不讲信用,不知他还怎么可以安身立命!做人如此,办企业何尝不是如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