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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欲未获满足竟欲燃爆加油站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9:46 每日新报

  宫伟张振军

  新报讯【记者宫伟通讯员张振军】一男子因自己不满工作调动,在要求调回原车队未得到满足时,竟留下遗书持点燃的打火机欲点燃公司加油站。昨日,这名男子被南开区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未遂)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

  检察机关在起诉中指控称,被告人张某原系公交公司某线路车队司机,2003年被调离该车队到另一车队任司机,被告人张某因不满此次工作调动,屡次向主管领导要求调回原车队。2004年8月16日,被告人张某再次找到公交公司领导要求调动工作,在其要求未获满足后,被告人张某于当晚准备了压电式打火机一枚,并留下遗书一封,称自己对不起家人并称欲点燃该公交公司加油站以图报复。次日15时许,被告人张某携带打火机窜至该公交公司下属的长江道加油站,持燃有明火的打火机靠近油泵时,被加油站职工发现并阻拦。被告人张某于当日被警方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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