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店大火责任人被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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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9:55 沈阳今报 | ||||||||
高明武记者牛向东今报讯12月8日,从沈阳市公安局消防部门获悉,“12.6”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姜作忱、陈静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查,姜作忱,男,55岁,为欣峰招待所负责人,因违法经营,涉嫌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陈静,女,17岁,为欣峰招待所服务员,火灾事故发生当晚,该人将点燃的蜡烛放于床头,蜡烛引燃床边的窗帘后,引发火灾,涉嫌犯有失火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12月
目前,对其他涉案人员正在调查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