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赃还写“日记” 搞笑(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9:59 海峡都市报 | ||||||||||
实习生刘德美 本报讯前日晚,鼓山派出所民警在辖区的前屿抓到一个“搞笑”小偷,这偷儿身上带着一本“分赃日记”,日记上记着,他所在的6人盗窃团伙共作案10余起,包括每次盗窃的时间、地点、销赃地点及得款、每人分赃情况。警方根据这个日记,将盗窃团伙成员全部抓获归案。 鼓山派出所民警何志民介绍,前天晚上9时多,他带着福兴投资区巡逻队途经前屿,发现一高一矮两个男子,一人手上抱着个铸铁阀门,见到巡逻队转身就跑。民警立即追上拦下盘问,两男子战战兢兢,马上承认铸铁阀门是刚刚偷来的,准备销赃。 这两个男子都姓饶,从陕西到鼓山镇鳝溪一家作坊打工,高的24岁,矮的才14岁。 据他们交代,前日晚上7时左右,他们摸黑翻墙,溜到鳝溪一家铸造厂内,抱出一个5公斤重的铸铁阀门,准备以1.4元钱一公斤卖给废品收购站,而这种锅炉用的蒸汽阀门,市场价值500多元。 两男子随即被带到派出所调查,没想到,年龄大的那个小偷向民警出示了一本“分赃日记”,把盗窃作案的细节样样详细记录。在日记的分赃一览表后面,还注有“狗日的某某某,这次多分20元钱,下次扣下”字样。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写这个日记的目的,是将每次分赃情况记录下来,以便赃款多还少补。 鼓山派出所民警据此迅速将另外4名团伙成员抓到,并找到失主和收赃点。据了解,6人团伙都在鼓山镇一带打工,白天工作,晚上盗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