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书不还 全班别毕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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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9:59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郑建彬 本报讯昨日,福州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多名同学向记者反映:计算机应用专业2002级(2)班一个同学,借了图书馆的书没还清,图书馆不给全班同学的离校手续盖章。同学们纳闷:因为他一个人,全班同学就别想毕业了?而图书馆方面称:这样做是为了督促该同学尽快还书。
12月7日,这个班的班长拿着全班同学的离校手续到学校图书馆盖章。图书馆负责盖章的老师说,该班一个同学借了书没还清,不能盖章。据介绍,同学们离校手续就差这个章了,盖完章就可以上交到学校,办理毕业证书。 记者了解到,书没还清的同学姓刘。刘同学称,去年11月份,他的钱包被偷,借书证一并丢失。今年3月,他到图书馆一查,有人用他的借书证借走6本书,价值500多元。图书馆的态度很明确,除非自己买了这些书还给图书馆,否则小刘将以书本标价的6倍进行偿还。 小刘逛遍了福州的书店,上网发了上百个帖子求购这些书,只买到其中3本,托朋友从上海买到一本。剩下两本买不到,标价175元,按照规定要赔1050元。小刘说,实在没这么多钱。同学们也为小刘喊不平:借书证只能由持有者自己使用,图书馆也没有尽到管理责任。 福州大学图书馆办公室主任杨为建了解完整个过程后,让刘同学写一份书面声明,他将转交给图书馆馆长。他说,考虑到小刘的特殊性,争取让小刘以标价2倍的价格赔偿。但按规定,图书馆也可以给还清书的学生离校手续盖章。杨为建还解释说,借书证确实只能由个人使用,但为了方便学生,往往没有盘查得那么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