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智障儿状告无情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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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10:04 金羊网-新快报 | ||||||||
抛妻弃子未遂还不肯付抚养费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通讯员 刘晓明)一名5岁智障儿上庭状告亲生父亲,要求父亲尽抚养义务,支付3000元抚养费。近日,番禺区法院一审判决,这名无情的父亲将支付给儿子今年8月—10月的抚养费2400元。
无情父不肯掏钱养儿子 据了解,原告小浩(化名)是一名5岁小男孩,是母亲阿细(化名)和父亲阿聪(化名)的婚生儿子。5年前,小浩因早产患有先天性缺血缺氧性脑病、脑积水,并患有先天性白内障。 经法院审理查明,小浩出生后,大部分时间由母亲照顾抚养,父亲阿聪很少教育和照顾小浩。今年9月16日,小浩进行了儿童韦氏智商测试,测试报告显示有“智障”:与同龄组儿童相比,其一般实用知识的掌握程度、社会理解与适应能力、视觉分析和辨别能力较差;语言理解能力、图形知觉和视觉运动组织能力极差;语言智商比操作智商弱。 今年9月7日,阿聪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阿细离婚,儿子由阿细携带抚养,阿聪每月负担抚养费800元。法院于11月10日判决不准阿聪与阿细离婚。尽管离婚未遂,但阿聪不再理会阿细母子,从来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更别提给一分钱来照顾孩子。 5岁小儿“写”起诉书索要抚养费 今年10月28日,小浩及其法定代理人母亲阿细状告父亲阿聪,起诉书中称:“医生曾告诉父母,小浩的病发现早,年龄小,只要及早治疗细心照顾,能和其他孩子一样良好成长,但由于父亲没有按医生的指导对本人进行教育和治疗,极少照顾本人。母亲承担这重任,但由于她个人能力有限,导致本人错过了最好的治疗阶段,双眼严重弱视,左眼视力0.09,右眼视力0.4。 今年8月开始,父亲阿聪没有再照顾本人,连生活费、学费都没有负担,请求法院判令:阿聪要尽父亲的责任和义务抚养教育本人,支付本人今年8月—10月连生活费、学费、医药费3000元等。 事实上,5岁的小浩是不可能自己写出这样的起诉书的,一切均为母亲以孩子的名义,要求丈夫尽一个父亲的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阿聪作为原告小浩的亲生父亲,鉴于原告的特殊身体原因,对原告除了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外,更应加倍关心和爱护小浩,但阿聪不但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反而拒绝给付抚养费达3个月之久,使小浩幼小的心灵受到极大伤害,对其健康造成不利后果,因此原告主张权利应受法律保护。 (观宇/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