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监督办法出台: 非法倒卖粮食将被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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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10:19 江南晚报 | ||||||||
本报北京消息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制定出台《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非法倒卖粮食的不法商贩最低将被处以所倒卖价值20%以下的罚款。 《办法》指出,工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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