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列出清欠农民工工资时间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11:17 扬子晚报 | ||||||||
苏州电 苏州列出民工工资清欠时间表:2003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必须在2004年12月20日之前还款完毕;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必须在2005年1月20日之前还款完毕。 据统计,苏州市实际拖欠农民工工资4亿余元,已经清偿工资2亿余元。在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施工企业是清理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的主要负责人。总包单位对其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全面责任,分包单位确实无力偿付的,总包单位要先行垫付,并在分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设部门、总工会等有关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接待处理农民工工资投诉。同时,为了防止新的拖欠现象的出现,苏州市先后出台并即将出台一系列的长效管理机制。如已经实行的企业工资预留专户制度、建筑企业工资支付担保暂行办法等都已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刘艳元)(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