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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和恐怖伤害”首次纳入保险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11:51 CCTV《第一时间》

  保险对老百姓来说已经不是新鲜的词汇,从人身保险到财产险、意外险各式各样名目繁多,但是有没有听说过绑架和 恐吓也能入保险呢?日前,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国际合作开发的《经营管理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在国内 第一次把绑架和恐怖活动纳入了保险责任范围。

  据太保财险的有关人士称,这个险种第一次把绑架、恐怖活动等新的风险纳入保险责
任,也就是说,投保人今后如遇 到恶意报复、绑架等造成人身伤害,以及受到电话、信件、邮箱等恐吓伤害时,在公安机关认定的情况下,将获得太平洋财险 的保险赔偿,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最高可达100万人民币。

  此外,除了意外伤害险之外,这个险种还提供父母赡养、子女教育和被保险人配偶子女绑架身故三项责任。投保人可 以选择多种保险责任和多档保险金额组合投保,最高的投保金额是每年3392元。

  编后

  保险行业的竞争非常激烈,这也让保险公司挖空心思寻找商机,不过就是不知道这项业务开展以后那些经营管理人员 是不是买帐。因为保险注重的是事后保证,也许更多的经营管理人注重的是事前的防范,可能保镖会比保险更受他们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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