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案”公检法认识不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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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16:51 法制早报 | ||||||||
被媒体渲染为“黑帮教父”的宋留根,今年40岁,曾因包庇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便在郑州市原友爱路布料批发市场做生意。 在友爱路布料批发市场,宋留根发现搞布料批发利润丰厚,1993年,他与马小辫(真名
警方的资料说,1995年以来,随着宋留根团伙的急剧“壮大”,郑州市大多货物批发市场的货运,有的被其彻底控制,有的则与其他团伙共同控制。 到1996年下半年,宋留根彻底垄断了郑州纺织大世界的货运市场,在纺织大世界,宋年均获利4000多万元。从1999年起,“创业货运公司”利用其对铁路行包专列的独家垄断地位,年获利2500万元以上。2000年公司更名为“恒业运输有限公司”。 2003年1月13日,针对宋留根涉黑团伙案件,郑州市公安局成立“1·13”打黑专案组。专案组驻扎在黄河边的郑州警犬基地。历时一年轰轰烈烈的打黑斗争,一举抓获了宋留根、马献洲、郝洪山3人,并抓获涉案人员100余人。为此,郑州警方以“打掉新中国成立以来河南最大的黑社会团伙”为荣。 然而,在开庭后的法庭调查中,3名涉黑团伙“头目”均当庭予以翻供。 马献洲在法庭上开起了警方的“玩笑”,“他们不是警察,是编辑,自造笔录的编辑”,并当庭对刑侦队的一名民警指名道姓,声称此人“拿出其他人的4份笔录,照着也给自己编了一份,警方领导看后才让自己签字。” 郑州警方曾以“扫黑行动”为骄傲,2003年7月3日,宋留根等80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在郑州公开游街,连后来被证明无犯罪嫌疑的宋63岁老岳父王根喜以及当年5月份刚从国外回来的小姨子也被拉上车游街。但随着3名主犯的翻供以及法庭审理中提及的“刑讯逼供”,“办案程序”等问题,将郑州警方推向一个较为尴尬的角色。 有证据表明:就“中原打黑第一案”,当地公、检、法在认识上存在意见分歧。“1·13案”专案组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黑社会团伙是有组织的,他们的目的是谋取暴利。但是在日常办案中,我们民警主要针对的是个案,一些个案本身看不是大事,可能甚至够不上治安拘留。但是,作为整个组织的连续发展来看,他们的行为在当地居民中,已经形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我们国家在对黑社会性质的团伙认定上,相关法律依据可操作性差,没有成文的“反黑法”,仅就黑社会性质团伙的4个特点上,我们公、检、法三方认识不统一。”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