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否认刑讯逼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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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16:51 法制早报 | ||||||||
11月23日上午,在公诉人出示了20余份笔录后,郑州警方对被告人屡次提出的刑讯逼供一说正式作出回应。 控方人员宣读了郑州市公安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犯罪嫌疑人反映的“1·13”专案组
报告显示,2004年7月,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向郑州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郑州市公安局对办案人员就刑讯逼供问题进行调查。郑州市公安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和“1·13”专案组办案人员、在押人员进行广泛接触,最后作出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除贾函不愿说出情况外,7个主要犯罪嫌疑人均说办案人员刑讯逼供。调查中,郑州市公安局纪律检查委员会调出了所有宋留根案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体检记录。 报告中说,其中宋留根、马献洲、刘慈恩没有外伤,也没有证据显示办案民警对3人进行刑讯逼供。 调查报告说,办案人员对其他50多名犯罪嫌疑人也没有刑讯逼供。 就在检方宣读调查结果时,旁听席上一名被告人的妻子贾函突然站起来,称自己身上尚有被刑讯逼供的伤痕,要求当场验伤。结果,贾函立即被法警带出场外。 宋留根辩护律师李肖霖向记者表示,关于是否有刑讯逼供的情形,由刑讯逼供的一方来调查出证,这是很荒唐的。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12月6日,记者拨通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电话,一听说记者采访此案,该院工作人员在连说三个对不起后立即挂断了电话。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