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宣誓形式是否值得提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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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17:08 法制早报 | ||||||||
正方 崔勤之、陈世荣:在有正当的组织、正确对象、正确誓词的前提下,提倡公务员宣誓是可以的。因为正确的宣誓在公务员管理、教育的环节上,多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
吴小军:规范的宣誓制度隆重了就职场面,浓厚了严肃的气氛,强化了法治的意识,是值得提倡的。宣誓制度是对公务员内心深处的一种道德约束,宣誓就是一份保证书,在庄严的宣誓仪式上,将公务员的权力明昭于众,会给宣誓者施以强大的道德压力和内心的法律约束。 张维锋:我认为公务员在任职前的这种宣誓仪式应该通过法律的形式使其合法化、制度化,然后实行。因为公务员宣誓仪式总的说来还是利大于弊,宣誓有助于提高公务员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使其明白权力来自于人民,应该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并且公务员任职前的宣誓仪式也是政治文明的一种表现。通过宣誓,但不是对某个人的宣誓,可以使人民对公务员加深了解,也能起到监督作用。 反方 侯国云:不值得提倡。只要不玩忽职守,脚踏实地去完成自己的工作,让人民满意,就是对社会最好的交待。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要依宪法来维持平衡。国家公务员认真地履行宪法的各项规定,不以权谋私,处处尊重人民的民主权利,社会就会和平安定,人民就会安居乐业。工作上负责、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才是硬道理。公务员宣誓完全是花架子,搞这一套特别虚,没有意义。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