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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改革:车购税明年1月1日起由国税局征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20:07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市车购税费改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2005年1月1日起,车购税征稽工作由国税部门负责,2004年12月31日前车购税征收工作仍由交通部门管理。会议对车购税人员划转分流安置和财产、业务移交接收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车辆购置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理顺税费关系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我国整体税费改革的突破口。我市于1985年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征稽工作由交通部
门负责。2001年1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我市以开征车购税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交通部门继续负责代征工作。2001年-2003年,交通部门共代征车购税7.6亿元,年均增长22%。今年1-10月份代征车购税达到2.6亿元。四年来,累计代征车购税已超过10亿元。根据会议精神,车购税费改革人员划转分流安置和财产业务移交的各项任务将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明年1月1号起,国税局将负责车购税征稽工作,车购税征收机构暂时保持原有模式设置。责任编辑:张涛来源:烟台人民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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