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得“会”依法行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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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0:2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从明年开始,我省将严抓公务员是否依法行政,同时进行行政知识培训。有关方面规定,公务员每三年将“大考”一次,2007年首次开考。 全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领导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都必须参加国家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从明年开始,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实行周期制,每3年为一个周期。
从明年开始,领导干部每3年应参加1次依法行政知识脱产培训;每年参加2次以上本单位组织的学习,同时学习情况将记入本人培训档案。全省国家公务员每3年应参加不少于100学时的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学习情况将记入本人的《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 据悉,与公务员学法周期一致,每周期最后一年,举行全省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依法行政知识考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职和公务员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第一次考试时间为2007年。 在一个周期内,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未完成学习培训任务或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穆霞)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