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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酒强奸前妻获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2:13 京华时报

  作者: 郭晓明来源: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 通讯员肖利民)因借酒强奸前妻,大兴居民刘春昨天被大兴法院以强奸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

  1992年,刘春与石兰登记结婚,但二人婚后多次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打骂。2000年
7月,夫妻俩办理了离婚手续,住房归石兰所有。刘春因没有居住的地方,暂时和石兰一起住在原房内分室而居。今年5月16日,石兰到家中取衣服,刘春坐在客厅中喝酒。两人因孩子的抚养问题再次发生争吵,刘春借酒殴打石兰,并强行与石兰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石兰赶到大兴公安分局报警,刘春随即被抓获。大兴法院昨天判定,刘春强行与石兰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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