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讨回1.4万元餐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2:13 京华时报 | ||||||||
作者: 孙思娅来源: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唐人街永安里餐厅发放用餐一卡通后,先是搬迁,后来又停业。顾客韩先生为了要回卡内消费余额起诉到了法庭。昨天,朝阳法院判决北京唐人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退还韩先生一卡通卡内的余额14000元。
法院认为,在永安里附近工作的韩先生是考虑到工作单位的地理位置才与被告签订了消费协议书并提前支付了2万元餐费。但现在永安里的餐厅搬迁,后来又停业,因此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唐人街餐饮公司退还韩先生一卡通内的消费余额14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