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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中航油巨亏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2:14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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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本报报道,在新加坡上市的航空燃料供应商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因从事投机行为造成5.54亿美元的巨额亏损,11月30日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破产保护。中航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总裁陈久霖已被新加坡警方拘捕,接受管理部门的调查。分析监督缺位下的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新华社昨天播发了一组稿件对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巨亏事件进行分析。文章认为,新加坡公司违规之处有三点:一是做了国家明令禁止不许做的事;二是场外交易;三是超过了现货交易总量。内控机制漏洞凸显

  “这一严重事件,暴露出中航油乃至中航油集团在内控机制上存在严重缺陷。”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学院教授朱国华说。

  根据中航油内部规定,损失20万美元以上的交易,都要提交给公司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评估;而累计损失超过35万美元的交易,必须得到总裁的同意才能继续;而任何将导致50万美元以上损失的交易,将自动平仓。“以10位交易员来算,损失的最大上限也只是500万美元。再说,中航油内部有一个由专职风险管理主任等人员组成的风险控制队伍,他们应该懂得游戏的底线在哪里。”朱国华分析说。很明显,当中航油在市场上“流血”不止时,公司内部的风险控制机制完全没有启动。监控机制形同虚设

  陈久霖闯下如此大祸,偶然之中有必然因素:

  首先是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控制不了“人”。今年43岁的陈久霖,在中国航油集团公司重组、与民航总局脱钩前是一名普通干部。脱钩后,上级管理部门提出要提拔陈久霖担任中国航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航油集团公司班子绝大多数人不同意。但上级主管单位领导说:“这是上级已经做出的决定。”陈久霖就这样被提拔为集团公司副总。

  即便陈久霖这样走上了领导岗位,如果有完善的机制约束,也许还不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可惜的是,中国航油集团公司的内部监督控制机制形同虚设。新加坡公司基本上是陈久霖一人的“天下”。此外,中国航油集团公司和新加坡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也形同虚设。国资委如何监管大型国企

  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周天勇认为,中航油新加坡事件是一个国企监管不到位和国企本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到位的典型案例。

  他说,陈久霖一直独立于中国航油集团公司班子的领导之外,集团公司派出的财务经理两次被换,集团公司却没有约束办法,说明中国航油集团公司距离现代企业制度尚远,新老体制转换中的漏洞没有及时补上。

  此外,国资委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负责企业高层领导的任命。除以上职责外,谁来督促由国资委管理的大型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如果原有的约束没有了,新的约束跟不上,就会出现管理漏洞,进而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是大型国企归国资委管理后出现的新问题。

  周天勇认为,中国航油集团公司脱钩民航总局,归国资委管理,只是走向市场改革迈出的第一步,距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在这一过程中,尤其需要主管部门加大管理约束力度。如果换汤不换药,只是换了个婆婆,而且新婆婆管得更松,将发挥不出改革的作用,也不是改革的初衷。直评中航油事件说明制度改革时不我待

  期货交易是一项高风险活动,国内国有企业在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远远不足,有关部门也是三令五申不许从事这类活动,可为何这种事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呢?这要从国有企业产权和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来思考。

  在产权清晰的股份制企业中,股权是多元化的,又有相对控股者,由大股东和代表中小股东的独立董事合作为所有者对企业负责,由董事会作出重大问题的决策。董事会的责权利是一致的,因此决策是极为慎重的。这是避免决策重大失误的制度保证。

  但多年来,中国的很多特大型国企产权改革并没有取得突破,仍然是国家一股独占或一股独大,名义上国家是所有者,国资委是作为所有者代表。这种所有者与所有者代表责权利并不一致。国资委有权决定国有资产的使用,但国有资产使用的利益与它并没有直接联系,国有资产使用的损失它也没有责任。作为国企所有权代表的国资委官员并不会由于企业获利而增加收入,也不会由于企业决策错误而受损失。

  国家所有并没有改变传统公有制的无主所有状态,缺乏一个明确的产权主体,所有者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国企的经理人员实现了内部人控制。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股份制企业中,如果所有者不明确或不在位,内部人控制就是必然的。经营者不同于所有者,只关心自己任期内的利益,而难以考虑企业资产长期的保值与增值。在缺乏所有者约束的情况下,他们很有可能冒从事期货交易这样的风险。不要以为国家所有,有了国资委,产权问题就解决了。如何实现国企的产权明晰仍然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不顾中央的三令五申从事期货投机,表明其治理结构是不完善的。在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下,内部每个部门和人的责权利是由制度决定的。像从事期货交易这样重大的活动由谁决定,由谁按什么规定去进行,权责利是什么,都由制度界定。这样,企业才能回避亏损5.54亿美元的大风险。内部人控制的国企问题往往出在没有合理公司治理结构的人治上。人治企业由一个人说了算,这个人正确,企业就成功,这个人错误,企业就失败。

  中航油事件告诉我们继续探索国企产权明晰之路,依靠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搞好国有企业,已经是时不我待了。摘编自《南方都市报》12月5日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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