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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2:14 京华时报

  作者: 来源:新 闻北京试点公车改革方案

  北京市公务车改革的试点工作已经在海淀、房山、平谷等区县悄然兴起。房山区琉璃河镇公务车改革工作已于近日顺利完成,分6个档次对干部发放车补。海淀区温泉镇也即将正式开始对公务员按级别发放交通补贴,处级干部每月补贴1300-1500元(详见本报12月8日A06版)。直评给公车改革泼点凉水

  我上网浏览了一下各地公车改革的新闻和网友的跟帖,发现一个很耐人寻味的现象:干部基本上都赞成车改,网友则几乎是一边倒地反对。显而易见,公车改革已经丧失了几年前刚刚推出时的公信力。

  在我看来,这和各地的公车改革都是以不损害甚至大大增进“干部”的利益为原则直接相关的。对干部来说,公车改革首先意味着看得见、摸得着的货币收入增加了。以北京的试点为例,处级干部每月最高车补1800元;如果想买私车,还可以享受购车价格20%的一次性补贴,最高可补3万元———怎么可能不受干部们欢迎呢?有等级的车补实际上已异化成职权的津贴,不过是干部们想出了一个给自己加薪的好主意。公车改革“压缩公务交通费用支出”的目的能不能达到还有疑问,但纳税人先要花一大笔钱向干部们赎买他们“乘坐公车的权利”倒是真的。

  公车改革之后缺乏刚性的措施,难保不再出现变相公车。许多地方的公车改革都留了一个尾巴:为主要领导和“紧急公务”的需要保留几辆公车。经验告诉我们,待“改革”的风头稍过,因为“需要”而保留的公车数量会逐步增加,使用的范围也会逐步扩大。

  群众的许多疑问在改革方案中也未能得到回答。比如,有实权的干部找企业长期“借用私车”、向企业摊派用车费用怎么办?

  如何在车改中兼顾方方面面的利益,赢得群众的支持,是我们在下一步的改革中所必须要考虑的问题。摘编自《大河报》12月9日文/邬凤英辨析审慎对待车改的每一个细节

  公车改革要达到什么目的呢?回答这个问题,先要看现行公车制度存在哪些弊端。以笔者之见,最大弊端有二:一是太多公车成为私家车,让一些地方财政不堪重负;二是公车不是从方便工作的角度配置,而是成为一种待遇。所以,公车改革绝不是为了改革而改革。能否通过改革少花纳税人的钱,更好地为百姓服务,是衡量改革是否成功的标准。

  用上面的标准考量北京市公务车改革试点,一些问题值得商榷:

  第一,车补发多少合适?处级干部车补可达到1800元,对购买新车的给予购车价格20%的一次性补贴。如此“优惠”,网上一片惊呼声。这个标准是不是高,我不好下结论。但是,有关部门是否应该向纳税人说明:在目前的公车制度下公车一年要花费多少钱?按照目前试点的标准,改革以后财政支出是多了还是少了,多了或少了多少?

  第二,要不要开听证会?公务员是受雇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群体,纳税人是他们的“主人”,给公务员的车补,每一分钱都来自纳税人。那么要不要给公务人员发车补、发多少,纳税人应不应该有发言权?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是不是应该通过听证会的形式,给他们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

  第三,车补该按照职务发放还是按工作需要发放?目前的做法是,级别越高补贴越多。但不同的职位有不同的工作职责,需要外出乘车的机会有很大差别。按照职务发放的结果可能是,一个很少外出的处级干部,给的车补用不完装进个人腰包;一个需要经常外出的一般干部,车补可能不够用。当留下的钱可以装进个人腰包,而“超出的部分由个人承担”时,会不会有人干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呢?

  第四,人大该在车改中承担怎样的角色?全北京一年发放的车补该是怎样巨大的数字,应该不难想见。即使这些钱发放是正当的,按照宪法规定,如此财政资金流向的重大事项也必须通过人大的审议。前一段北京实行公务员工资“阳光工程”,自始至终没有听到人大的声音,令人遗憾。在公车改革尤其是车补发放环节,人大不应该再失音。

  公车改革是一件好事,百姓举双手欢迎。但要把好事办实,需要有关部门对每一个改革细节格外审慎。摘编自《沈阳今报》12月9日文/李曙明纵论公车改革关键在管住人

  近日有关公车的新闻不少,正面负面报道都有:韶山有官员驾公车肇事逃逸,深圳有干部公车私用被打劫,温州要求公车贴标识接受监督,北京部分区县试点公车改革……公车如此被关注,皆因公车与私人有着扯不清的关系。

  公车私用有悖法纪、民心,才引出诸多是非。交通肇事、路遇打劫,本属刑事案件,只因事关公车,才增加了新闻色彩;公车贴标识、公干发补贴,也是由于涉及反腐倡廉,所以吸引眼球。其实,围绕公车发生的一切,归根到底还是人的问题,而且主要是某些官员的问题。如果我们只是在管紧公车上做文章,而忽略了对用车人的约束,则难免有失偏颇。

  公车私用被查实,仅有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是不够的,假如追加经济处罚,乃至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效果如何?公车加贴标识,目前尚是一地之举,假如全国统一公车牌照,在任何地方都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又会怎样?部分干部发补贴,且不论按级别定档次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实际,假如有人钻空子,“充分利用”不曾改革的那部分公车,又该如何?如此等等,都提醒我们应该把目光聚焦于使用公车的人。

  在公车使用问题上,管住人比管紧车更重要。约束了用车人,使谋私者畏惧法纪,才能收到实效。只有这样,公车改革才能避免改不胜改、违纪也难遏制的尴尬。摘编自《工人日报》12月9日文/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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