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通报高考舞弊事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3:10 济南时报 | ||||||||
时报泰安12月9日专电(记者魏巍)在今天召开的我省2004年招生工作总结会上,菏泽市招办通报了2004年高考违规作弊事件的处理结果。 在今年高考报名工作中,定陶一中4名教师违背上级规定,让高二学生在本班报考。其中两名教师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一名教师受警告处分、另有一名教师因主动劝告学生放弃高考,免予处分。
6月8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东明县教育局副局长李发启之子李世坤找人替考后,菏泽市教育局与市监察局连夜赴东明,与东明县教育局、监察局联合调查,很快查清了事件真相。东明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李发启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责令其辞去副局长职务,相关的其他3名负责人受到适当处分。 7月中旬接到东明艺术考生张少敏、朱素萍、于慧娜、郭奕杉4人替考的举报信件后,菏泽市招办派专人调查取证,并请市公安局进行笔迹鉴定。经核实4人确属替考,菏泽市招办向省招办写出专题报告,建议取消4人的录取资格。 记者了解到,临沭二中也因高考舞弊案件,被取消了明年的考点资格。今天省招办再次强调高考“三严”,严格管理,严肃纪律,严防舞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