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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之风“拷问”媒体社会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3:47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炒作明星绯闻、迎合猎奇心理、专重感官刺激、渲染色情暴力……近一段时间,低俗之风在一些报刊、图书、电视、网络中呈抬头之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针对这种现象,多位专家表示,媒体在追求“眼球效应”和经济利益的同时,绝对不能忘记自己所承载的社会责任,为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提供一个健康的媒体环境。媒体低俗之风开始蔓延

  专家表示,一些媒体的低俗之风,已成一种社会“公害”。据中央政策研究室文化研究局有关专家分析,这一“公害”主要表现在:

  ——少数媒体采用非常手段,甚至通过偷窥的方式,把注意力集中在明星的绯闻、丑闻、诉讼和琐事上。

  ——少数“时尚”报道热衷于对豪宅、盛宴、名车和其他奢侈品的炒作,或者将性虐待等低俗的文化元素当作时尚标签加以追捧。

  ——少数媒体以“性”为卖点打“擦边球”,以追求“眼球效应”。

  ——少数媒体漠视苦难,轻薄死者,缺少人文关怀。比如,无论是中国工人在阿富汗遇袭,还是俄罗斯别斯兰人质事件,都有电视节目号召观众通过短信竞猜。

  ——少数媒体渲染暴力色彩,过度追求猎奇。比如,对抢劫、凶杀、强奸等报道津津乐道,细节描写、大标题、大图片,以求最大限度地刺激读者感官。“要钱不要下一代”

  媒体,被不少人赋予社会监测者甚至“灵魂工程师”的角色,然而一些媒体只知通过迎合少数人的低级趣味来牟利,蜕变成地地道道的“媚俗者”,公信力大打折扣。中央政策研究室文化研究局局长严昭柱说:“媒体市场是培育出来的。当低俗成为风气和卖点时,一些媒体只能不断地提供更加低俗的内容去满足这个市场。”

  在被污染的社会文化环境里,青少年受到的伤害无疑最深:几位女中学生,为追星相约离家出走,有的受骗上当,有的误入歧途,有的再也没有回到父母身边;一位原本表现优秀的中学生被人打伤后,为了“复仇”,就根据电视、电影的情节组织黑团体,发展黑势力,走上暴力犯罪的道路;一位15岁的少年与一名6岁的幼女在房间看电视,当屏幕上出现一男一女搂抱着倒在床上的镜头后,在冲动之下奸污了这名幼女……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孙云晓表示,影响青少年成长的主要因素有家庭、学校、社会、同伴。随着我国开始进入信息时代,媒体也越来越发达。目前80%左右的网络使用者是青少年,图书报刊消费群体中青少年也占相当的比例,青少年平均每天要看相当时间的电视节目,而他们本身也正处在一个求知若渴的人生阶段,这些都表明媒体必然成为影响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因素。

  孙云晓表示,优秀的媒体不仅能满足受众的审美需求,还能提高受众的审美水平。而目前一些媒体存在的低俗之风已严重污染了青少年成长的文化环境,导致相当一部分青少年的人生目标出现偏差。

  “比如,明星报道本身无可厚非,关键是媒体不要光盯着文艺明星,也要报道科学家、学者、社会活动家等其他明星,因为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行行出明星;即使是对文艺明星的报道,也要偏重于他们为什么成功、如何面对失败,这样对青少年的成长才会有益。”孙云晓说,“但目前有的媒体太出格了,像苍蝇逐臭一样大挖明星的隐私,把青少年的追星引向了歧途。”

  而让孙云晓更加担忧的是,这种低俗之风特别是暴力、色情内容的侵蚀,已成青少年暴力犯罪和性犯罪的重要诱因。“很多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都是直接受害于不良的媒体内容,直接受害于被污染的文化环境。”据他介绍,根据一篇名为《115名死刑犯的童年》的论文统计,在115名死刑犯中,受到黄色毒害的居然有103人,比例高达90%。

  “在辨别能力不强、模仿心理普遍的未成年人看来,能印到书刊报纸上,放到网站上,能上电视,可能就是时尚的,是得到成人社会认可的,是社会普遍提倡的。”孙云晓说,不负责任的媒体内容很容易把未成年人引上人生的歧途。“当前媒体的低俗之风,污染了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完全是一种要钱不要下一代的行为。”抓“眼球”不能丢了社会责任

  部分媒体为了追逐经济利益选择了低俗化的路子,引起多位专家对媒体社会责任的“拷问”。严昭柱说:“我国当前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时期,人们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心理需求。在满足这些需求时,媒体必须经常自问,自己是否担负起了相应的社会责任。”

  然而一些媒体不断为自己的低俗之风开脱:这是媒体走向大众、走向通俗的努力,不能简单否定;是市场造成了低俗之风,因为低俗的东西能吸引人,媒体迫于生存压力,不得不适应市场的客观需要;这样的东西适应了时代潮流,是为了“人性复归”“人性再塑”,可以满足和释放正常的“人性需求”等等。

  然而多位专家表示,这些说辞都不能成为媒体忽视自己社会责任的理由。正是由于报刊、电视、图书、网络等媒体对社会具有巨大的影响力,是构成社会文化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他们在活动中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为了所谓的“眼球效应”、经济利益忽视甚至彻底放弃承担这种责任。

  “人有各种欲望,有善有恶;受众需求也是分层的,有高有低。求真、求善、求美才是多数人心理需求的主流。”孙云晓说,“而一些媒体主观上曲解受众的需要,把公众想象成一群低级趣味的人,一味地以低俗的东西去迎合少数人低层次的需求,可以说是走火入魔。”

  中国记协自律维权委员会负责人也指出,媒体绝不能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而放弃自己的社会责任、道德责任,新闻工作者绝不能为了“抓人眼球”而成为“扒粪者”,娱乐报道绝不能为了“轰动效应”而制造文化垃圾。

  多年从事媒体研究的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喻国明表示,在社会责任和利益追求之间,媒体完全可以两者兼顾。“在西方发达国家,最有社会影响、销售得最好的还是那些严肃类媒体;而那些所谓的黄色小报,只能挣一些‘散金碎银’。在中国,目前经济效益最好的媒体也都是些内容非常讲究的严肃报纸。这些都表明,媒体在承担社会责任时,也可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两者并非对立的关系。”

  (据新华社北京12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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