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绝不能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放弃社会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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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3:56 济南日报 | ||||||||
炒作明星绯闻、迎合猎奇心理、专重感官刺激、渲染色情暴力……近一段时间,低俗之风在一些报刊、图书、电视、网络中呈抬头之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针对这种现象,多位专家表示,媒体在追求“眼球效应”和经济利益的同时,绝对不能忘记自己所承载的社会责任,为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提供一个健康的媒体环境。
媒体低俗之风开始蔓延 专家表示,一些媒体的低俗之风已成一种社会“公害”。据中央政策研究室文化研究局有关专家分析,这一“公害”主要表现在: ——少数媒体采用非常手段,甚至通过偷窥的方式,把注意力集中在明星的绯闻、丑闻、诉讼和琐事上。 ——少数“时尚”报道热衷于对豪宅、盛宴、名车和其他奢侈品的炒作,或者将性虐待等低俗的文化元素当作时尚标签加以追捧。 ——少数媒体以“性”为卖点打“擦边球”,以追求“眼球效应”。 ——少数媒体漠视苦难,轻薄死者,缺少人文关怀。比如,无论是中国工人在阿富汗遇袭,还是俄罗斯别斯兰人质事件,都有电视节目号召观众通过短信竞猜;广州今夏有30余人因酷暑死亡,某媒体竟戏说为“广州酷毙三十余人”。 ——少数媒体渲染暴力色彩,过度追求猎奇。 “要钱不要下一代” 媒体,被不少人赋予社会监测者甚至“灵魂工程师”的角色,然而一些媒体只知通过迎合少数人的低级趣味来牟利,蜕变成地地道道的“媚俗者”,公信力大打折扣。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孙云晓表示,目前一些媒体存在的低俗之风已严重污染了青少年成长的文化环境,导致相当一部分青少年的人生目标出现偏差。而让孙云晓更加担忧的是,这种低俗之风特别是暴力、色情内容的侵蚀,已成青少年暴力犯罪和性犯罪的重要诱因。 抓“眼球”不能丢了社会责任 部分媒体为了追逐经济利益选择了低俗化的路子,引起多位专家对媒体社会责任的“考问”。 多位专家表示,正是由于报刊、电视、图书、网络等媒体对社会具有巨大的影响力,是构成社会文化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他们在活动中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为了所谓的“眼球效应”、经济利益忽视甚至彻底放弃承担这种责任。 中国记协自律维权委员会负责人也指出,媒体绝不能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而放弃自己的社会责任、道德责任,新闻工作者绝不能为了“抓人眼球”而成为“扒粪者”,娱乐报道绝不能为了“轰动效应”而制造文化垃圾。(据新华社北京12月9日电记者 邱红杰 邹声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