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该不该有这么多豪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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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4:16 哈尔滨日报 | ||||||||
一家号称国际权威的房地产研究机构发布了“2004中国十大超级豪宅排行榜”。单栋售价最高达1.3亿元的上海紫园别墅被评为中国第一豪宅,上海檀宫别墅、深圳观澜湖高尔夫大宅名列二、三位。 此次共有10个城市、30个项目入围最初的“中国十大超级豪宅排行榜”提名。经过主办方对楼盘的投资回报率、品质价格比、房主满意度、豪宅知名度、物业领先度5个指标的考
中国十大超级豪宅排行榜入选项目的单套最高价总和达到46025万元人民币,平均为4602.5万元,是“奢豪居所”。《世界经理人周刊》总编辑丁海森先生认为:“作为奢侈品典型代表的超级豪宅在中国的市场前景光明,因为中国已经有一个相当规模的富有阶层:中国的百万富翁(美元)有30万人,而千万富豪(美元)超过1万人。他们的钱总要有一个消费的路径!” 同时发布的还有2004中国100豪宅排行榜,入选项目的单套最高价总和达到116275万元人民币,平均为1162.75万元。这意味着购买者至少是千万富翁等级。 豪宅是否符合土地政策 中国十大超级豪宅排行榜的榜首作品“上海紫园”,斥资20亿元,总占地面积4000亩,将近270公顷,平均每户占地8亩左右,最大的达到20亩以上。上海紫园坐落在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核心区域,依山傍水,拥有13座岛屿。 在开发建设的初期,就有学者提出质疑:“大面积的富人豪宅在中国是否合法?”上海紫园的开发商以主要为国外客商服务为理由开发高级豪宅。但土地资源是中国最稀缺的资源,不能因为是国外的消费者,就可以给予特殊的国民待遇。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主任仲大军曾经撰文指出:在中国的农村,每户农民要想建房,宅基地最多不能超过100平方米,也就是1分多地。城市居民的住宅建设,国家土地局也是有一定规定的。然而面对超级资本,这种限制和限度是否就失效了?中国的土地政策是不是对普通百姓和大资本家分别实行两种不同的国民待遇?在土地和风景区这些稀缺资源上,国家对待私人资本的进入一定要谨慎。 在旅游景点承包经营上,也有质疑。国务院办公厅1995年颁发的《国务院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二条中规定:“风景名胜资源属国家所有,必须依法保护,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及其景区土地。”一些豪宅建立在风景名胜区,已经被批评为:风景区不能成为富人的后花园。 有人对此措辞激烈地说,外商在中国并不是什么都可以购买。如果敞开口子,是不是跨国资本可以将中国的故宫买了去经营? 专家看法加剧弱势群体的不公正感 十大豪宅评选,表明了社会中一股非常不健康的消费倾向———张扬、炫耀与奢侈。有百害而无一利,对社会的消极影响不容低估。 一方面,为富人阶层的浮华、骄横甚至为富不仁推波助澜;另一方面,加剧非富人阶层、尤其是贫困阶层和弱势群体对社会生活的不公正感,埋下激化社会矛盾的种子。 有专家测算,我国最贫穷的1/5家庭收入仅占全国总收入的4.27%,次贫穷的1/5占9.12%,中间的1/5占14.35%,次富有的1/5占21.13%,最富有的1/5占50.13%。根据美国1990年的数据,美国最贫穷的1/5家庭收入占全部收入的4.6%,而最富有的1/5占44.3%。 一位经济学家说过:“中国的富豪们在短时间内积累数亿元的财富,在世界资本史上都是不多见的,资本主义国家早期的原始积累大都经历了100多年的努力,而他们只需十几年甚至几年便可完成!” 新一届政府已经敏锐地看到了这一点,“要使大多数人享受改革成果”的思路会使目前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问题得到改善。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 焦建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