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长诽谤被判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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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5:3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2004年12月9日,社会影响极大的江苏省如皋市郭园镇镇长鲍某、下属石某等四人组织炮制以“特大新闻”的下流打油诗诽谤下原镇党委书记马某与女副镇长吴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一案在如皋法院经过6个多小时的公开审理并进行了宣判:镇长鲍某(前)、村支书石某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他两人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执行。(中青)
作者:中青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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