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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安全有序的天府广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5:4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公宣记者陈娟)昨日,成都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表示从即日起将加强对天府广场地区的治安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成都市公安局于今日发布实施《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天府广场地区治安管理的通告》,进一步加强天府广场地区治安管
理工作。

  天府广场地处成都市中心,是成都市的重要交通枢纽和城市窗口。近年来,该地区成为一些人员自发聚集,进行所谓“庆祝”活动的主要场所。有时四五万人聚集于此,场面较为无序混乱,并带来一系列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针对上述影响市民工作、生活秩序和城市形象的情况,成都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指示相关部门要依法进一步加强天府广场地区治安管理工作。

  12月10日,成都市公安局发布实施《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天府广场地区治安管理的通告》:明确天府广场地区的范围(东至人民东路与顺城街交叉路口,西至人民西路与东城根街交叉路口,南至人民南路与陕西街、梨花街交叉路口,北至人民中路与羊市街交叉路口以内的区域);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天府广场地区举行未经批准的各类大型商贸、庆典、文体活动,以及进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在天府广场地区举行大型商贸、庆典、文体活动和进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要依法向公安机关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天府广场地区,尤其是各种节日期间,聚集进行妨害公共秩序、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在天府广场地区非法聚集或未经批准举行各种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取缔、驱散。对组织者、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强行带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针对目前临近“圣诞”期间,市局与治安、交通、消防、单位内保、治安防范、巡警、网监各警种和各分局派出所将深入各单位传达《通告》精神,提出具体要求,签订治安责任书,并与相关部门组织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参加一些积极的、有意义的文体活动。另外,成都市公安局还将发布《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在天府广场地区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进一步加强天府广场及周边地区治安、交通管理工作。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不参与天府广场的自发聚集,共同营造天府广场地区良好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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