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讨薪官司减免律师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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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6:0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记者昨日从省建设厅获悉,建设部和司法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问题。 通知指出,司法行政机关要鼓励和支持律师接受农民工委托,代理其参加诉讼或与相关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对于有经济困难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律师费。在民工集中的地区,可实行双休日值班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农民工接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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