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因安全原因禁止在天府广场擅自举行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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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7:07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周海波) 天府广场治安问题引起成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昨(9)日晚,成都市公安局发出加强天府广场地区治安管理通告,从今(10)日起,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天府广场地区举行未经批准的各类大型商贸、庆典、文体活动。 未经批准不准搞任何活动
《通告》明确天府广场地区的范围,包括东至人民东路与顺城街交叉路口,西至人民西路与东城根街交叉路口,南至人民南路与陕西街、梨花街交叉路口,北至人民中路与羊市街交叉路口以内的区域。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天府广场地区举行未经批准的各类大型商贸、庆典、文体活动,以及进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在天府广场地区举行大型商贸、庆典、文体活动和进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要依法向公安机关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天府广场地区,尤其是各种节日期间,聚集进行妨害公共秩序、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 本月下旬天府广场交通管制 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在天府广场地区非法聚集或未经批准举行各种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取缔、驱散。对组织者、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强行带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成都市公安局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将对全市公共娱乐场所开展全面的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并对存在卖淫嫖娼、色情表演、设赌吸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非法活动的娱乐场所,依法从严打击,从重处理。本月下旬,成都市交管局还将发布《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在天府广场地区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进一步加强天府广场及周边地区治安、交通管理工作。 加强广场管理5大理由 每到节假日,天府广场人气最旺,也是市民聚集狂欢的场所。为何要变为“禁地”?昨日,成都警方阐述了《通告》出台的5大理由。 理由一:近年来,天府广场成为一些人员自发聚集,进行所谓“庆祝”活动的主要场所,常带来一系列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造成该地区交通基本陷入瘫痪状态,附近干道正常通行受阻,给市民出行带来极大不便。 理由二:严重破坏市政设施,影响市容环境。聚集后,天府广场绿地、路灯等受到严重损毁,清场后更是垃圾遍地,严重影响了广场周边单位、商家、群众的生产生活及成都市容市貌。 理由三:极易诱发治安问题。仅2003年“圣诞”期间,该地区就发生刑事案件6起,治安案件6起;调解各类纠纷30起,遗失物品20件,送回遗失儿童5名;并直接诱发了“2003.12.25”强奸杀人案。 理由四:牵扯大量警力。每当一些人员在该地区自发聚集时,执勤警力达3000多人次以上(尚未计算备勤警力)。 理由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由于系自发聚集,既无组织,也未安检,人员高度密集,一旦有人制造爆炸、恐怖等事件,后果不堪设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