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公文不能直送领导个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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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7:08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牛绍强实习生李琴) 今后,各级各部门向成都市委、市政府上报的公文,如果没有遵照相关规定,市委办和市府办将不予办理,作退文处理。昨(9)日,成都市“两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公文处理必须遵守规范:报送市委、市政府的公文,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发,一律送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不得直接送领导个人;报送市委、市政府的公文,在报送纸质公文的同时,应报送电子公文;送达时间距印制时间不超过两个工作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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