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权限划定 违规请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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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7:08 天府早报 | ||||||||
成都市公安局召开保安工作通气会,就保安打人、向停车候客的“的哥”乱收费等问题作出回应 早报讯(记者周海波) 保安打人、夜间向停车候客“的哥”乱收费等市民反响强烈的一些问题,引起成都警方高度重视。昨(9)日,成都市公安局召开保安工作通气会,成都保安服务总公司总经理周忠义在会上明确保安权限、真假保安的识别。
打击非法保安 一些单位擅自雇用社会闲散人员,冒充保安身份,充当打手、打骂群众,严重损害保安服务企业声誉和公安机关形象。从2003年至今年10月,经媒体报道的“保安打人”事件达60余起。由于没有法律根据,公安机关无权取缔企事业单位自己招聘的内部保卫组织,但是公安机关表示,今后将加大打击处理非法保安的力度。 会上,市公安局要求今年年底前,所有娱乐场所必须配备经公安机关批准的、正规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执勤时必须着2000式保安制服。并明令保安人员不得为娱乐场所向停车候客的出租车司机收取所谓“点位费”、“管理费”、“保安费”、“治安费”,不得为娱乐场所拦车揽客。若发现保安违规作业,可拨打举报电话:86528606。 明确保安权限 另据保安公司负责人介绍,正规保安人员经专门机构培训后,取得《保安人员资格证书》;执勤时必须穿着公安部统一的2000式保安制服和标志(春、秋、冬装颜色为深灰,夏装为浅绿,灰色大檐帽,帽徽为盾牌型);各保安服务公司保安执勤点悬挂有成都市公安局监制的“保安执勤点”标牌。 关于保安权限,保安公司负责人表示,保安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住所和场所,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合法财物;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泄露守护目标、押运物资等的秘密;为客户追索债务或者解决劳务纠纷;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客户;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和义务;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