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最大一起贩枪团伙案宣判 12人获罪主犯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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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7:2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东湖社区] 用户名: 密码: [邮件] 站内检索: 智能 作者 标题 关键字 首页楚天都市报今日要闻 鄂最大一起贩枪团伙案宣判 12人获罪主犯被判无期
(2004-12-10 07:25:05)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胡勇谋通讯员晓亮齐苏)从青海买回手枪,在武汉加价贩卖。武汉市中级法院昨日披露,湖北最大一起贩枪团伙案已判决,主犯廖国强被判无期徒刑,乔利明获刑15年,其他10人同时被判刑13年至1年零2个月不等。 2003年9月29日下午,38岁的青海西宁人乔利明,将在西宁收购的枪支带至武汉,在汉口某宾馆客房同34岁的武汉人廖国强进行交易时,被警方抓获。当场搜缴仿“六四”式军用手枪4支、子弹57发。乔利明交代,已向武汉贩卖近10支仿军用手枪。案情惊动省、市领导。武汉警方当即展开全城大寻枪。 警方很快挖出了一个滚球式的“炒枪团”:廖以每支8000元卖给付学志、李国栋等人,付学志等人再次转卖,枪到吴克斌等人手上时,每支卖到了1万元,吴克斌再继续加价转卖…… 去年10月13日晚上,警方在洪山区关山街一间房子后的乱砖堆下,起获一支仿“六四”式军用手枪,至此,该案侦查终结。 法院最终查实:2003年4月至9月间,廖国强先后从乔利明及他人手中购得“六四”式手枪14支、子弹114发,乔利明贩枪9支、子弹114发。涉案12人最终分获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