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湖北省原省长张国光天津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7:42 扬子晚报

  天津讯昨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中共湖北省委原副书记、湖北省原省长张国光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张国光有期徒刑11年,受贿所得款物依法没收。这是该市法院目前为止,审理异地官员腐败案中官员级别最高的一次。

  案情:辽宁任职期间受贿57万元

  本案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张国光在1989年至1999年辽宁省任职期间,利用担任中共沈阳市委代理书记、书记、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沈阳市盛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银行贷款和承揽装修工程及为马向东(已判刑)等人在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分别多次收受盛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爱党(另案处理)、马向东等人送给的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72288元。

  判决:退款积极故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国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张国光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受贿犯罪事实,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有悔罪表现,可依法酌定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律师:张国光没有上诉意图

  据法院指定为张国光辩护的律师王健人介绍,判罚刑期与预计接近。张国光接到判决书后暂时没有上诉的意图,但双方已经敲定将于数日后会面。对法院认定的某些张国光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款项,是此次庭审的最大焦点。王律师说,从案件审理伊始至宣判,张国光情绪始终十分平静。记者问到在中纪委对张国光进行审查期间认定其受贿96万元,而此次审判所认定其受贿金额为何降为57万余元,王律师说检察机关以中纪委审查结果为依据提起公诉时,剔除了部分没有充分证据的金额。

  另据了解,此案是天津法院审理异地官员腐败案中官员级别最高的一次。(刘沙 刘光琦)

  湖北省原省长张国光 资料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故宫等景点门票拟涨价
第41届台湾电影金马奖
第54届世界小姐总决赛
男人为什么喜欢车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地产大腕赶集住交会
一周缤纷家装美图循环
娱乐风月图鉴
岁末读书频道大盘点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