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热议免费强制婚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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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7:51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前日,晨报《南京酝酿免费强制婚检》一文见报后引发了市民和医生的热烈讨论。人们争议的焦点是对于婚检是应当强制执行还是加大宣传,提高市民的保健意识,争取让他们自愿婚检。在新《婚姻登记条例》已经取消强制婚检的今天提出强制婚检是否合适? 记者从下关区妇保所了解到,和以前每年2000多对婚检者相比,现在每月最多只有8对,且大多在项目上自选,根本起不到婚检的实际意义。在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仅今年1至8月
另据了解,眼下全国各地都陆续推出由各地政府机构买单的免费婚检,婚检免费已是社会各界人士的共识。问题的结症在于提出免费强制婚检是否和新《婚姻登记条例》相违背。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陈议律师说,虽然新《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强制婚检,但全国人大常委会1994年颁布的《母婴保健法》中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例入总则,其中第12条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这一规定已经将婚前检查归为登记结婚的必经程序。从法律的效力上看法是远大于条例的。无论是作为婚姻登记的主管部门或者是公民个人,认为“现在结婚登记时不需要婚检”是对新条例的一种误读。另一方面,未经婚检的夫妇生下的畸形婴孩还可依据法律告发父母“在明知结果的前提下不作为”的侵权行为。从法律层面上讲,婚检无论是收费强制或免费强制都不违法。 作者:陈彦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