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昨日公布 获奖名单必须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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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7:5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省政府奖学金是我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省财政供给经费的省属普通高校大学生出台的一项无偿资助政策。本月中下旬,该奖学金即将发放。昨日,省财政厅、教育厅对外公布了该奖学金的管理办法,请社会给予监督。 据介绍,积极参加科技活动、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心健康,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均可申请该奖学金。我省将对省属重点高校师范、民
省政府奖学金设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同时参评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年12月底前评审发放完毕。 各高校可按照省政府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制定相应的综合演评办法,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校规校纪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和推荐。 省政府奖学金实行公示制,各高校在向省财政厅、教育厅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应将评审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7天,防止弄虚作假。 省政府奖学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要接受省财政厅等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首席记者 王曦辉 实习生 李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