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 今年绝不开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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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7:53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黄航彬实习生杜军)我市主城区今年对烟花爆竹仍不开禁。昨日,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刘琨就近段时间“烟花爆竹可能开禁”的谣言辟谣,称我市警方将坚决执行《重庆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绝不开禁。 据介绍,近年来,烟花爆竹“禁放”与“不禁放”的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争论的热点。近年来,受传统习俗和全国部分禁放城市“解禁”以及舆论导向的影响,人们要求部分
为此,市公安局提请市人大、市政府日前组织召开了各主城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禁放工作专题会议,重申今年我市烟花爆竹仍不开禁,并与主城区和有关部门领导签订了禁放工作责任书。 根据相关规定,我市主城区的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的两路镇、龙溪镇、人和镇,巴南区的鱼洞镇、南泉镇、李家沱街道,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各级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地区为禁放区。在禁放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燃放和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对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和单位,警方将严厉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