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财政清欠”催生新的政绩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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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7:5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赵勇 据12月9日《现代快报》载,江苏省副省长何权要求,省级政府部门投资项目的拖欠工程款要在年底前全部偿还,省财政将专门拿出资金用于清欠,地方各级财政也要筹集专款用于清欠。连云港市已率先决定拿出财政资金2000万元用于清欠。而与此相对应的一组数据则是:江苏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占到工程款拖欠总额的44.1%,今年待偿还的欠款仍
“财政清欠”,看似给今年的清欠工作托了底,但问题是,由政绩工程造成的巨大拖欠黑洞,再由政府拿财政的钱来堵上窟窿,这样合适吗?如果政府挪出巨额财政资金为政绩工程擦屁股,而事后又不能彻查、严处造成政绩工程的责任人,这种清欠本身是不是又将成为某些人新的政绩? 所谓政绩工程,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各级官员用纳税人的钱来树自己的政绩丰碑,而往往冠之以“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等冠冕堂皇的名头。而最终无论是由于决策失误造成了“烂尾楼”,还是让工程成了投钱的无底洞,往往都是财政埋单了事。而负有决策失误责任和审查不严的官员们和职能部门,却通常安然无恙。 这就形成了一个怪圈:大量的政绩工程造成财政的巨大浪费,而为给政绩工程扫尾,财政又不得不为这些政绩工程埋单。但因没有严格的决策失误问责制和有效的政绩工程预防机制,新的政绩工程还将源源不断地产生,纳税人要为填补这个无底洞背负越来越沉重的包袱…… 财政清欠,出发点固然好,但却只是治标之策。如不能完善我们的决策预警机制和事后的问责体系,让那些为政绩而肆意浪费纳税人血汗钱的官员付出代价,财政清欠还会催生新的政绩工程,这绝非危言耸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