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明年能举拍卖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7:58 每日新报 | ||||||||
注册资金 100万元以上3名有资格从业人员含一名拍卖师门莉娜 新报讯 【记者门莉娜】根据商务部近日发布的《拍卖管理办法》,我国将从明年1月1日开始开放拍卖市场,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拍卖企业。 按照新的《拍卖管理办法》规定,设立拍卖企业,注册资本应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办法》规定,自 2005年1月1日起,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外商投资拍卖企业可以从事经营性拍卖活动。国家鼓励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先进的拍卖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广泛的国际拍卖营销网络的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拍卖企业。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在中西部设立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40年。 据了解,我国拍卖业是从 1986年开始恢复的,截至目前,全国共有拍卖企业近3000家,国家注册拍卖师4495名,年拍卖成交额超过1100亿元。长期以来,拍卖行业作为一个特殊行业,其主管部门一直对其采用限制性准入态度。那么外资企业的介入是否会对目前的拍卖市场产生冲击呢?专业人士认为,外资企业介入无疑使该行业的从业企业增多,会在局部地区如主城区造成一定的影响,竞争加剧,但总的来说不会形成大的冲击。 就目前的拍卖行业来看,由于拍卖企业的增多,委托人在选择拍卖企业的时候越来越注重拍卖企业的资质、信誉,没有经市场考验、新入门的拍卖企业短期内很难打开局面,外资企业也不例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