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如此促销 如何取信于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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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8:01 天津日报 | ||||||||
“寻人启事”竟是广告丁若亭 据新华社太原12月9日电(记者丁若亭)寻人启事在报纸、电视中出现并不少见,然而上个月出现在山西省一些重要媒体上的一则“寻人启事”却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事后人们才知道,这则“寻人启事”原来只是一家厂商的广告噱头。
启事如下:某某,女,19岁,身高1.69米,肤白、貌美,额心有朱砂痣一颗,于昨日突然失踪,家人焦急万分,恳请有线索者,速与某先生联系,100万元人民币重谢。 一位读者看过后,第一反应是:“100万元酬金,真的假的?”尽管充满了问号,但是毕竟是出现在省级媒体上,“这让我很难不相信”。记者所调查十几位读者,全部相信这是真实的寻人启事。 之后的几天,这些报纸连续刊登了这则“寻人启事”的后续部分,次日的广告更是以“本报讯”的形式出现,以第三人称叙述这则“寻人启事”带来的社会影响,此时读者仍然被蒙在鼓里。直到第三天,才第一次体现出了广告的特征,厂家及其产品的名称、产品的图片和广告词一应俱全。此时广告中的措辞也由“寻人”改成了“诚聘”,被聘者“月工资5000元—10000元”,而具体数额则以“相貌的美丽程度”来定。原来这则所谓的“寻人启事”只不过是这家企业为其产品做的广告。 商业广告以让更多人了解产品、提高产品知名度为目的,从这一点来看,商家推销了产品,这则广告显然是成功的。但是,回过头来想想,总有些地方让人觉得别扭。商家赢得了知名度,媒体赚足了广告费,而读者得到了什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