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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房改房今起可上市交易 九种房不能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8:02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 (记者奚振海)《桂林市房改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12月10日公布实施,桂林市的房改房即日起可上市交易。

  此次可上市交易的房改房指桂林市五城区范围内按有关政策所购买的全产权公有住房;单位组织的全额集资房;享受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所购买的安居工程房和经济适用房。

  上市交易房改房需办理相关程序,由房屋所有权人向桂林市房改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申请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个人住房档案等。

  以下九种房不能上市交易:以低于房改成本价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住房面积超过规定且超标部分未补足房价款,或用公款装修但没有补交装修费用的;违反房改政策多处购、占住房的;已擅自改变住房使用性质的;处于户籍冻结地区或已列入市房屋拆迁范围的;产权共有且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或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市政府认为暂不宜上市的。

  据了解,目前桂林市五城区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房改房约有12万套。桂林市住房制度改革11年来,有近8万户职工家庭购买了商品房,4.5万户职工参加集资建房,2485户购买了经济适用房。据业内人士保守估计,房改房获准上市三年内,将有2至3万套上市交易。

  作者:奚振海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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