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为讨工资寻求法律援助可免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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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8:02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支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使拖欠工程款问题尽可能通过非诉讼方式得到妥善解决。记者昨天获悉,司法部、建设部《关于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对于经济确有困难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律师费。
该通知要求,对确因情况特殊无法提供身份证明或者经济困难证明的农民工,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有可能引发严重事件,或者遇到即将超过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的,或者属于涉及人数众多的群体性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可暂不进行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及时受理并先行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保证农民工获得及时的法律援助。(《北京青年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