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加强群众监督不能言行不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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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8:07 新桂网 | ||||||||
北京朝阳社区学院女教师孟娟在学院某次全体大会上公开发言,要求校领导公开收入。之后,她又向有关部门举报领导“有经济问题”。学院认为孟娟先是搅扰会场,又无理取闹,造谣中伤领导,遂对其通报批评,后又让其停职检查。孟娟不服,将朝阳社区学院诉上法庭。经过法院两次开庭,12月8日孟娟接到判决书,孟娟败诉(据《京华时报》12月9日报道)。
对法院的判决,笔者不想置评,笔者只是想问:要求领导公开收入,竟被认为搅扰会场,无理取闹,造谣中伤领导,不但受到通报批评,又遭受停职检查,这样对待群众监督,是否合适? 对领导进行监督,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反腐败的要求。教师要求领导公开收入,说明已经对领导收入的合法性产生怀疑。如果自己的收入都是合法的、应得的,领导公开收入又何妨? 当前教育领域是腐败的重灾区之一,是职务犯罪的高发地带,更需要加强群众的监督。像孟娟这样敢于监督的老师,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其行为无疑需要鼓励和保护。但现在这样的一位敢于监督的老师,却遭受不公平待遇,这对在教育领域加强群众监督,有效惩治腐败,无疑是一个极大的伤害。这除了对孟娟个人不公平之外,也容易给人留下加强群众监督,有效惩治腐败只是说一套做一套的不良印象。 从这个角度讲,需要批评和停职的,恰恰不是这位敢于监督的老师,而是那些不接受监督,并不能公平对待监督者的领导。因为鉴于当前腐败的严重性,加强群众监督,任何时候都不能言行不一。 福建 林平顺 作者:林平顺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