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阴差阳错"还是"男差女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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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8:07 新桂网 | ||||||||
因为迷信鸡年没有立春是“寡妇年”,安徽合肥、江西南昌等地的很多新人纷纷抢在12月份登记结婚,把原计划明年的婚期提前到了今年年底,开始在元旦前办理婚宴(据新华社12月9日报道)。 根据历法,明年2月4日立春,但在我国农历,要到2月9日才是春节,而2006年的春节又在立春之前,这样一来,明年一整年便没有“立春”了。出现鸡年没有立春,只是阴历和
不难看出因寡妇年而提前婚期的做法十分荒唐,但这种做法的的确确存在,这说明陈旧的荒唐习俗多么害人!韩愈曾经写过一篇《讳辩》,指出避讳的荒谬性:若父名为“仁”,则子不得为人乎?!躲避“寡妇年”的做法不正是“不得为人”吗?是不得为“新人”!“寡妇年”事件从中反映的是陈旧思想的根深蒂固,应该说不是“阴差阳错”,而是“男差女错”:男女双方的思想错了。没有什么大道理可讲,只能说明我的思想依然陈旧,很多陈腐的东西依然在影响着我们。鲁迅说过,比如有人继承了一座大宅子,蹩进去,接受姨太太,吸鸦片,这种人是孱头。“寡妇年”不结婚不正是如此吗?五四运动80多年了,居然还有人受这种思想干扰,看来我们的“洗脑”工作还得继续啊,必须洗去某些人这种陈腐思想的残渣余孽。 河南 秋子依风 作者:秋子依风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