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贪官的情妇就是"举报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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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8:07 新桂网 | ||||||||
据《南方都市报》12月9日报道,因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宗罪,广东省云浮市委原常委钟德标日前在广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据公诉机关指控,钟德标不明来源财产高达千余万元,包括人民币、港币、美金和多处房产。钟德标平时很“节俭”,一家人住的房子还是多年前的宿舍楼,他的家里看起来很不起眼。他是怎样暴露的呢?知情人士说,钟德标最终栽在了“二奶”和情妇身上。
钟德标栽倒在情妇身上也是在预料之中的事,不过我感到有关方面对贪官的“二奶”、情妇还是缺少敏感性。其实早在2002年,就有不少群众举报钟生活作风有问题,并且还有情妇和“二奶”,而有关方面直到2003年,才开始调查钟的问题,此后钟的经济问题才露馅。 为什么我们有关方面对人民来信不能做到立即调查呢?原来举报信是封匿名信,所以一放就是一年时间,其实钟有情妇和“二奶”在民间早已传开了。我们有关方面不是不知道,一个政府官员仅靠自己的固定收入是养不起N个情妇、“二奶”的,这养情妇、“二奶”的成本是从哪里来的?所以说,贪官的情妇就是一封举报信。 尽管贪官的情妇具有隐蔽性,但是男女之间的事是遮不住人们耳目的,贪官的“庐山真面目”还是要露出来的。贪官的情妇是“封”举报信,这不是主观判断,而是说得通的。我们有多少普通的人“家外有家”?我想,一个普通的国家工作人员,如果靠自己的微薄工资,又要日常开支,又要购(建)房、供子女上学,如何有这么多“私房钱”在外养情妇和“二奶”?不贪才怪呢!钟某因情妇就牵出了重大腐败案,不明财产高达千余万元,这不是情妇“举报信”的“功劳”吗! 贪官的情妇就是举报信,我们纪检部门如果接到群众的举报,就顺着这个情妇的线索查下去,十有八九能牵出一条“大鱼”。而即使不贪而养情妇,也应当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和相关法律制裁。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我们有些纪检部门把贪官的生活作风问题“小看化”,认为这是生活细枝末节的问题,这是极不正确的。幸好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有正确的判断力,知道情妇与收入的关系。对反腐败我们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要多听一听流于民间的声音。以后再发现官员有情妇,这就是有力的举报信,不得不察。 (徐志翔) 作者:徐志翔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