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找人替考山东一教育局副局长被责令辞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8:18 胶东在线 | ||||||||
齐鲁晚报济南12月9日讯 在今天召开的山东省2004年招生工作总结会上,省招办通报了我省2004年部分高考违规作弊事件。其中,东明县教育局副局长李某因其子找人替考,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责令辞去副局长职务。 据介绍,菏泽市今年因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违规,共处理科级干部4人,处理监考老师15人,处理考生70余人。在今年的高考报名工作中,定陶一中4名教师违规让高二学生在本
6月8日,菏泽市教育局接到东明县教育局副局长李某之子找人替考的举报后,与菏泽市监察局派出6名同志连夜赴东明,很快查清了事件真相。东明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李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责令其辞去副局长职务,相关的其他3名负责人也受到处分。 7月中旬,有人举报东明艺术考生张某、朱某、于某、郭某四人替考,经调查取证,并请菏泽市公安局进行笔迹鉴定,核实四人确属替考,菏泽市招办及时向省招办写出专题报告,建议取消四人的录取资格。 此外,临沂市临沭二中发生一起恶性作弊案件,7人被开除,2人被移交司法机关,还有数人被撤职,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