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名市(厅)级干部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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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8:38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明欣通讯员赫安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重点查处容易引发集体访、越级访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利用行政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领导干部利用人事权收受贿赂等案件。这是12月9日,记者从省行政监察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在坚决查处上述四类案件同时,针对有些部门和领导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监察机关还将加强对重特大责任事故的查处,对因失职渎职、官僚主义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予以严肃追究。针对新经济领域、资金高密集领域、垄断性行业中的案件及侵吞国有资产案件频发,违纪违法人员作案手段趋向隐蔽化和高智商化等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研究对策,下大气力突破了一批大案要案,惩处了腐败分子,严肃了行政纪律。仅今年以来,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5570件,其中违纪违法金额5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628件,处分违纪违法人员5572人,其中市(厅)级干部25人,县(处)级干部394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09亿元。 今后在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还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禁违反规定向农民乱收费。坚决查处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对连续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的恶性案件的地区和部门,不仅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还要追究领导人员的责任。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形式,切实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推诿扯皮、工作失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记者电话:818106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