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观察:反腐败斗争不能“抓大放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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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9:1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12月9日是国际反腐败日,湖北省委原副书记、省长张国光受贿案在天津结束一审。此案未像以往的高级干部腐败案那样引起太大反响,原因并非57万多元的受贿金额还不够多,而是舆论对腐败案件的关注已经从涉案金额的多少、腐败分子官职大小转向反腐败机制的灵敏度问题。 张国光案件一审前两天,典型的“三假干部”———全国特产经济办公室原主任曹忠
比如梁柏楠,他耗资百万元在乡下修建的祖屋富丽堂皇极尽奢华,他每年都要为自己、妻子、母亲和外孙女的生日大摆宴席收取四方“贡品”,他无论公差还是私旅每次出行必携妻同行甚至全家出动浩浩荡荡,如此等等早就引起了民怨,为什么大大小小的“有关部门”在10年内却看不见、听不到呢? 再如曹忠武,在他制造假学历、假履历、假入党材料骗取官职的过程中,尽管有个别党政主要领导和人事干部利用职权帮他造假,增大了曹忠武这个“假货”的欺骗性,但他也有露出马脚的时候。 梁柏楠、曹忠武们腐败的蛛丝马迹昭然若揭,却不为有关部门觉察,表面看是责任心问题,实际上与反腐败工作中的思想认识有极大关系。前几年查处的个别腐败大案,由于牵涉干部人数众多,有人担心一律严肃查处会造成当地社会管理瘫痪,也有人声称“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所以办案中对受贿金额少又能主动交代问题、退出赃款的涉案者追究较少。这种认识和做法在当时就曾引起过思想波动,因为从根本上来说,从长远来看,它是与我们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追求极不相称的。 心明才能眼亮。无论以何种理由“抓大放小”地反腐败,都可能给腐败分子留下充足的活动空间,如此一来,先小腐而后大腐以至肆无忌惮地以身试法便不足为奇了。所以,反腐败工作中的一些违背法治精神的认识和似是而非的错误观念必须坚决纠正。 有人说,“三假干部”被送进牢狱,显示干部必须自律的时代来临了!我们期望事实如此。去年以来,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反腐败工作,我们有了党内监督条例等比较完善的党内监督法规,有了针对省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中央巡视组,纪检部门也由双重管理改为垂直管理,责任追究、听证会等相关制度也在逐步推进,这些都显示我们对反腐败斗争的认识是清醒的,态度是坚决的,措施是有力的,必将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反腐败的信心,推进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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