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亟须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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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9:2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北京12月9日讯(记者郑勇)《劳动法》实施十周年理论研讨会今天在京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强调,当前我国的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陈旧、过于原则,劳动者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经常遭遇“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目前我国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框架初步形成,特别是《劳动法》的实施,对于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说,我国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一些重要的法律尚未出台,劳动者经常遭遇“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一些既有的法律法规过于原则、内容比较陈旧,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超时加班、不规范改组改制等现象时有发生;执法队伍力量薄弱,难以更好地完成执法检查任务等。 据介绍,为尽快完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有关部门正抓紧起草、修改《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促进就业法》和《企业工资条例》、《职业技能培训考核条例》等。同时,对《劳动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修改的内容和方式进行充分调查论证,并适时向立法机关提出建议。如对灵活就业群体的保护,劳动标准水平偏低,容易出现劳动纠纷等问题,《劳动法》将适时作出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