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酒案辩论2:地下酿酒作坊是“黑作坊”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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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12:20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曹晶晶) 地下酿酒作坊实际上是一些家庭小作坊?这样的农村家庭作坊在中国偏远的农村还广泛存在?昨日庭审中,控辩双方就几个地下酿酒作坊属于何种性质展开辩论。 对于几个“地下黑作坊”,公诉机关认为,在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几个作坊私自卖酒,且用食用酒精勾兑白酒,最终造成多人死亡,几个作坊主及其亲属的
对此,一名地下作坊主的辩护人表示,在这个案件中,这些涉案的地下酿酒作坊实际上都是一些家庭作坊。在目前中国广大农村,这样偏僻的作坊大规模地存在着。在现行的经济环境下,如果把这些家庭酿酒作坊都定性为“无证无照”的“地下黑作坊”,都将其定罪量刑,是明显不符合现实情况的。 据知情人士透露,像这样的小作坊是中国农村自然经济的产物,在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一部分偏远地区保留了自然经济的特点,然而,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当这些自然经济的小作坊进入大城市的广大市场后,由于缺乏规范性而走在了法律边缘。 (子琦/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