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陪女毁约“嫖娼协议” 遭六旬的老头强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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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16:11 桂龙新闻网 | ||||||||
新华网广西频道12月10日电(李琼 李嘉)一个“三陪女”与一个年逾六旬的老头口头达成一份荒唐的“嫖娼协议”,因“三陪女”“单方毁约”,竟惨遭该老头的侮辱与强奸。日前,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袁某犯强奸罪与侮辱妇女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现年62岁的袁某丧偶已有10多年,鳏居至今。2001年他移居到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镇
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小芳日渐痴迷的袁某产生了包小芳的念头。8月28日早上,袁某再次来到龙门镇找小芳,并向老板娘提出以100元包下小芳嫖宿三天的要求。由于感觉袁某开价太低,老板娘和小芳开始并不同意。最后经讨价还价,双方以200元的价钱口头成交。袁某当场将现金支付给小芳后,兴高采烈地将带她回到了公车镇的家中。当天中午,袁某就与小芳“亲热”了一回。 吃完午饭后,生性活泼的小芳独自到村子里散步。在与村民的交谈中,小芳逐渐了解到袁某怪僻、粗暴的性情,心生畏惧,便向该村女青年刘某谎称是被袁某骗来的,欲在刘家躲两天再回龙门,热心的刘某欣然答应了。 煮熟的鸭子飞走了,找不到小芳的袁某心中甚是恼怒。他估计人生地不熟的小芳肯定尚未走远,应该还在村内寄宿他人家中,便到村子路口进行守候。8月30日早上,小芳离开刘家正欲上路返回龙门,却被袁某在村口候个正着。袁某一把扯住小芳,要求小芳跟他回家“履行协议”。在遭到了小芳的拒绝后,袁某强行将其拖回家中,强行与小芳发生了关系。随后,为了防止小芳逃走,又将她的衣物拿到厨房。 乘袁某不备之际,小芳匆匆套上他的衣服冲出门外。无奈袁某早有防范,一个箭步追了出去,在邻居家门口将小芳追上,并当着邻居的面将她身上的衣服扯掉,惊恐的小芳一边挣扎一边狂呼“救命”。闻讯赶来的村民们看到这荒唐一幕时,个个愤愤不平,纷纷对袁某进行指责。但丧心病狂的袁某继续在众目睽睽之下脱掉小芳的裤子,使小芳在村里众多男女老少面前赤身裸体长达10多分钟。村民们打电话报警使袁某迅速被公安机关抓获。 日前,港口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在庭审中,被告人袁某口口声声辩称其与小芳达成的“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应该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某无视国法,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同时,被告人袁某先是拦截被害人小芳不让其走,后又强行脱掉其衣服和裤子,致使其赤身裸体被人围观10多分钟,其行为情节恶劣,又构成侮辱妇女罪。两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期徒刑3年6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