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热论唐皇城“复兴”不是重造(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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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20:0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观点一 不能人为的造古城 建设部原总规划师陈为邦指出,城市可生而不可造。西安老城内唐代的可见遗迹并不多,老城复兴千万不能人为地造一个古城,而应该突出历史的过程。降低人口密度、提高城市的可居住性、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等古城功能的调整应该是复兴的核心问题。 中国工程院院士马国馨也强调,历史不等于小青瓦、灰屋顶、平改坡,搞运动、大跃进的方式不适合城市的发展。老城要“复”,即修复历史遗存和遗迹;也要“兴”,即要考虑城市的发展和人们的生活,而不是把它变成一个主题公园。 中国建筑学会副理事长窦以德说,复兴后的古城应该是一座历史的活生生的西安,而不是一个静止的城市。老城内的当代建筑可以在控高、色彩协调等方面做文章。 观点二 考证与研究应当先行 张锦秋指出,对于历史遗迹,我们微观的、实证的、科学的资料还十分欠缺。古迹的保护与利用包括具有价值的可见遗址和能够对位的可知遗址。西安老城内可见遗址多为明清之物,应该积极寻找与发掘唐代的遗迹,对切实的遗迹进行科学复原是可行的。因此,老城复兴要联合各方面的专家力量,要有步骤的、稳扎稳打的进行,历史的考虑和研究尤应先行。规划大纲应当不厌其烦、不怕露丑地请专家来评议、研讨,酝酿成熟。 中国建筑学会秘书长周畅认为唐皇城的范围及其中有价值的历史遗存应尽量考证并标识清楚,个别确凿的遗存可以进行复原,或者用标识的方式给人以联想,真正体现规划中提出的“汉唐意象,明清风貌”。 观点三 老城复兴需要立法保护 “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最主要的是指导思想,如果思想混乱或者不连贯,城市就会变得支离破碎。”马国馨说,原则性的东西一定要通过立法确定下来,保证城市发展的延续性。张锦秋、周畅等人也希望,通过加强立法,保证老城发展的系统性和延续性,决不能因为人事变动或者一些“特殊”的项目破坏法律,破坏古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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